一、无线电干扰申诉 无线电台、站受到有害干扰时,应书面向市无线电管理办公室申诉,由监测站受理,并填写"无线电干扰受理单"。 二、无线电干扰查找 (一)监测站根据用户提供的干扰情况制定查找方案。 (二)派出相关技术人员通过监测、监听、测向等方法进行查找。 (三)根据查找情况写出干扰查处报告,内容包括干扰源及造成干扰的原因,提出处理的意见。 三、无线电干扰的处理 (一)在处理无线电干扰时,首先应保护依法设置的无线电台、站使用的频率免受有害干扰,并遵循带外让带内、次要业务让主要业务、后用让先用的原则,特殊情况报上级无线电管理部门处理。 (二)监测站提出干扰查处报告和查处意见报领导审批。 (三)监测站根据领导批示,协同有关处和单位及早采取有效措施减弱或消除干扰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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