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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线电发射设备进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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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2007-11-19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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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程序:1.受理;2.审查;3.上报 须提交的书面材料: 1.申请报告 2.机电产品进口申请表及附表(一式三份); 3.拟进口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复印件)。 4.《机电产品进口证明》; 5.进口合同; 6.《无线电设备进关申请表》 办件类别:上报件 办结期限: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详见www.jsrm.gov.cn或www.wuxiw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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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无锡市无线电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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