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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线电发射设备研制、生产

办事程序:1.受理;2.审查;3.上报
须提交的书面材料: (一式三份)
①书面申请;
②《核准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申请表》;
③说明该无线电发射设备功能的主要技术资料;
④“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⑤该设备的整体、前后面板的清晰照片及其结构尺寸;
⑥凡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无线电发射设备,提交依据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法规取得的生产许可证。
办件类别:上报件
办结期限: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完成审查上报
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详见www.jsrm.gov.cnwww.wuxiw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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