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体制、机制等多方面的原因,县级无线电管理的机构建设及其作用的发挥,一直众说纷纭,莫衷一是。导致迄今为止,县级无管机构有的设,有的不设;有的认为有作用,有的认为作用不大;甚至有的认为县级无管工作是空的、虚的,有它没它无所谓。2005年《江苏省无线电管理条例》出台并明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加强对无线电管理工作的领导,应当确定有关机构协助做好无线电管理工作,使我们对抓好县级无管机构建设并发挥其作用,增添了底气,树立了信心。从我市的实际情况看,在县级无管机构建设中也遇到一些问题,面对矛盾和困难,我们不漠视,不回避,迎上去,积极克服和解决,并从以下方面作了探索和研究,形成了一些初浅的认识和体会。
一、县域经济的快速发展,对频率资源需求增大,管理任务加重,呼唤县级无管机构的建设和加强
改革开放以来,江苏在全国的经济地位迅速崛起。江苏以占全国1%的土地、依靠占全国6%的人口,创造了占全国10%以上的GDP总量,为国家、为江苏的广大百姓作出了重大贡献。其中,县域经济的快速发展功不可没。有例为证,在最新发布的第七届全国县域经济百强县(市)榜单中(从2002个县域经济单位中选出),江苏有24个,前十名中江苏有7个。泰州市所辖四市中泰兴市、靖江市、兴化市分别位列百强县第50、86、99名。泰州市县域经济2006年平均规模达到:人口110万,GDP 183.04亿元,地方财政收入23.45亿元,比1997年同比分别增长0.1%、215%和637%。2006年泰州市县域经济人口、土地面积、生产总值、财政收入分别占全市的87.3%、92.3%、73%、61%。
随着县域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扩权强县的深入推进,与之相应的无线电通信事业也必将加速发展。无线电台(站)设置单位增多,频率需求量增大,频率协调、执法监管、规费征收、干扰查处等无线电管理任务将进一步加重。据统计,我省现有的52个县(市)中,除少数经济欠发达县设台单位较少,绝大多数的县(市)设台单位均在二三十家,苏南的昆山、张家港、江阴、常熟等县级市设台单位则多达六七十家,其台站和无线电发射设备总量相当或超过落后地区的一个地级市。尤为值得关注的是,随着县域经济社会事业的发展,无线电通信业务已广泛地应用于指挥调度、航空导航、广播电视、铁路列调、交通运输以及供水、供电、供气等各个方面。频率台站的管理和电波秩序维护任务日益加重,对无管机构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从目前各地级市无线电管理机构编制人员情况看,一般说来多则十几人,少则几人,力量比较单薄。全面有效地开展无线电管理工作,往往有些疲于应付,顾及不暇。因此,迫切需要将无线电管理的触角向下延伸,需要发挥县级无线电管理机构的功能和作用,需要县级无线电管理机构建立、运转和加强。
二、县级无管机构能够发挥重要作用
通过近年来的实践和多方面的协调,我市所辖四市两区全部设有无线电管理机构,且全部在市(区)政府办挂牌,具体履行有关职能,积极开展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由于体制、机制等原因,县级无管机构作为挂牌机构,没有行政许可权,不是一级执法主体,且没有什么手段,缺少经费,办事比较难,这是不争的事实。但县级无管机构有其自身优势,特别是职能设定在政府办公室的无管机构,在开展工作时更有其独特优势。域情熟。县级无管机构人员长期工作和生活在地方,对当地地形地貌、风土人情、语言风俗、重大活动、重要决定、行业发展和通信需求等较为熟悉,对开展工作非常有利。信息灵。县级无管机构设在政府办内,无管人员与政府办各科室人员朝夕相处,与领导和机关其他部门人员接触较多,了解掌握相关信息比较便捷,有利于依托政府办的信息中枢、上传下达等综合优势,及时掌握当地通信事业的发展、设置台站和对频率资源的需求等信息,为及时搞好服务保障创造条件。资源优。政府办作为市(区)政府的综合部门,承担着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等重要职能。我市各县级无管办主任有的由政府办主要负责人兼任,大多是一名政府办副主任兼任。因此,在组织、协调和开展活动等方面,熟人熟客,很为方便。特别是遇有联合开展条例宣传、专项整治、执法检查和练兵竞赛等活动,需协调整合公安、工商、质检、环保、广电等部门以及通信运营企业等力量时,有其自身优势,值得加以利用。
从我市近年来实际情况看,县级无线电管理机构有三个方面的作用更为明显。一是协调联动作用。每年的条例宣传,市(区)无管机构依托政府办,充分发挥资源和信息优势,主动协调,积极工作,将广电、公安、城管以及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和各有关设台单位整合在一起,使国家和省无管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据不完全统计,近年来,各市(区)无管机构共组织开展广场、街区等各类宣传活动40余次,印发宣传资料3万多份,在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等媒体发表文章、信息20多篇。有的还通过组织知识竞赛、用户座谈和走访服务等形式,让无线电知识和无线电管理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等,受到普遍好评。根据省无管局、省委610办等四部门的部署,在我市组织开展的防非法无线插播演练竞赛中,市(区)无管机构主动牵头,积极协调,会同当地610、公安、广电等部门开展演练,圆满地完成了上级赋予的任务。受到省无管局和省联合考评组的好评,为保障国家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二是执法监管作用。市(区)无管机构积极配合上级无管机构,主动协调当地公安、工商、质监和广电等部门,联合开展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市场执法检查以及对超短波对讲机和调频广播电台专项整治等活动,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加强与设台单位的联系,上下联动,协助做好台站管理、规费征收、干扰查处、监测检测等工作。近年来,市(区)无管机构先后配合完成征收无线电频率占用费100余万元,参与执法检查和干扰查处60余次,发挥了重要的参谋助手作用。三是服务保障作用。近年来,市(区)无管机构充分发挥驻地域情熟、人脉关系通、联络联系方便等优势,加强日常走访服务,促进事业发展。近年来,先后到设台单位和有关行业开展走访服务130多次,发展设台单位80余家,新增专业无线电发射设备1000余部。尤其是每年“两会”、防汛救灾、维护稳定以及央视“心连心”艺术团来泰演出、博鳌亚洲医药论坛在泰举行期间,所在市(区)的无管机构都能主动贴近,积极工作,作出了贡献。因此,我们认为,只要真正关心重视和组织协调到位,县级无管机构及其无管人员是一支值得信赖和倚重的力量。将其作用发挥好,不仅可以密切与各地的联系,弥补省、市无管力量的不足,而且能够大大方便日常工作的开展,并可扩大无管工作的影响。对此,建议各级予以高度重视。
三、加强县级无管机构建设与管理的对策措施
长期以来,由于无线电管理体制机制等方面的原因,县级无管机构建设和管理一直未提到应有的议事日程,有的地方县级无管机构功能作用几乎被淡化或淡出。近年来,随着国家和我省关于扩权强县改革发展思路的逐渐显现和县域经济、县域通信事业的快速发展,如何突破瓶颈,创新发展,发挥县级无管机构的应有作用,逐渐引起了各方面的关注。结合我市实际,借鉴先进单位做法,我们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县级无管机构建设和管理。
1、明确职能职责,解决“做什么”的问题。在上一轮机构改革中,江苏省大部分县级人民政府保留了县级无管机构,但县级无管机构的职能职责是什么,一直不是很清楚。为解决这一问题,我市无线电管理办公室曾以试行的方式,下发了《市(区)无线电管理机构职责》,在一定的时期内为其开展工作、履行职能起到了指导帮助作用。今年以来,为进一步规范运行,在征得市编委办和人事部门等方面支持的情况下,我们采取分类指导和专题协调等方式,商请各市(区)编委会对所在市(区)无管机构的职能职责进行明确。职责主要从宣传贯彻无管法律法规、组织实施日常台站管理、根据委托开展执法检查、协助做好规费征收、干扰查处、积极完成上级交给的任务等方面加以明确。使之行动有依据,考评有抓手。目前,这方面工作进展顺利。
2、建立无管网络,设立专(兼)职人员,解决“谁来做”的问题。组织健全,有人管,是加强和改进县级无管工作的基本要求。为此,泰州市政府专门发文,就如何加强对无线电管理工作领导,建立健全无管工作网络作出部署。市政府明确,所辖四市二区均在政府办挂牌设立无线电管理办公室。各市(区)人民政府有一名分管市(区)长,政府办设分管主任,并明确一个科室承办无线电管理方面的日常事务,配备无线电管理专(兼)职人员,市(区)相关职能部门和大型设台单位均要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和责任人,所有设台单位都设有一名无线电方面的专管人员。进而构建一个完整的工作链,形成一个政府、部门、科室、设台单位和专管人员上下贯通、紧相呼应的组织管理网络体系。随着工作和人员的变化,适时加以调整充实,做到人员不断档,工作不断线。
3、出台相关标准和办法,解决“怎样做、做到什么程度”的问题。2006年8月云南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印发云南省县级无线电管理人员监管办法的通知》(云政办发[2006]143号),明确领导关系,规范无线电管理专职、兼职人员的职责和行为要求等,为我们提供了很好的借鉴。今年,我市通过出台规范性文件,制定达标建设标准,推进县级无管机构规范化建设,收到了积极效果。7月份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以泰政办发[2007]152号文印发《关于加强市(区)无线电管理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从思想认识、组织领导、法制建设、台站管理、协调服务、队伍建设等六个方面,对如何做好市(区)无线电管理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在此基础上,我办拟定下发了市(区)无线电管理工作和全市设台单位达标建设标准,并在泰兴市无管办和泰兴市公安局抓了两个达标建设现场,组织各市(区)观摩见学。通过办法标准制订、典型示范和现场观摩及在面上的推广,较好地解决了市(县)和设台单位无管工作标准不明晰、考评难统一、运行不规范等问题。使大家学有榜样,超有目标,行有依据。
4、创新发展思路,营造优良发展环境。针对县级无管机构职能较虚、手段单一、执法无据、经费缺乏等问题,我们运用创新发展的理念,做了以下尝试,取得了积极效果。在执法监管方面,采取委托管理的方式,将超短波对讲机的申请受理、执照核发权利赋予县级无管机构,让县级无管机构在委托的工作权限和范围内以上级无管机构的名义代行相关职能,为减少工作层次,方便基层用户,提高行政效率创造了条件。在手段建设方面,向县级无管机构配发频谱议、全频段手持台、频率计等便携式设备仪器,在重要方向和工作基础较好的县,视情设有简易无线电监测站,并对县级无管专(兼)职人员进行必要的操作培训,尽可能做到持证上岗。在经费方面,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和政府办领导关心,将无线电管理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进而将相关活动所需经费纳入年度预算,争取财政拨款,把问题解决在当地政府;对暂不具备条件的,采取上级无管机构适当转移支付,或通过建立对县级无管工作考评激励机制,年终给予以奖代补等方式加以解决。在教育培训方面,建立健全对县级无管机构和无管人员的教育、培训、考核、奖惩等工作机制,创新培训方式,使其依法行政水平和业务管理能力等不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