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式1)-1
项目名称
无线电台(站)设置、使用及频率管理
类别
行政许可
行使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
公开形式
网络、文件
公开范围
社会公开
公开时间
长期
收费/处罚依据、标准
计价费[1998]218号、发改价格[2003]2300号、苏价服[2001]357号
承办部门
市行政服务中心无线电管理局窗口81009872
对应流程图
流程图序号1--3
备注
民用频率
(表式1)-2
涉外无线电管理,无线电发射设备研制、生产、进口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
流程图序号4--6
(表式1)-3
无线电台(站)的建设布局及选址定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
流程图序号7
(表式1)-4
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的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规定执行
无锡市无线电管理局法规处82852081
流程图序号8--9
(表式1)-5
违反规定研制、生产、进口无线电发射设备的
(表式1)-6
干扰无线电业务的
(表式1)-7
随意变更核定项目,发送和接收与工作无关的信号的
(表式1)-8
不遵守频率管理的有关规定,擅自出租、转让频率的
(表式1)-9
擅自使用无线电台(站)呼号的
《江苏省无线电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
根据《江苏省无线电管理条例》规定执行
(表式1)-10
转让、伪造或者变造无线电台执照的
(表式1)-11
拒不执行调整、收回或者撤回指配频率决定的
(表式1)-12
销售无型号核准证的无线电发射设备的
(表式1)-13
维修无线电发射设备,违反规定改变原无线电发射设备技术参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