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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操作使用规定

    无锡市无线电管理信息系统是我市无线电管理自动化专业网络,是我办管理、使用的内部涉密局域网,为了保障网络的正常运行,提高工作效率,防止各种泄密事件的发生,根据国家、省和市有关规定,结合我办的具体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一、所有工作人员都必须学会计算机的基本操作使用方法,使用无线电管理信息系统软件需经培训后方能上机操作。
  二、各处、站的计算机均为各处、站公用,专人保管,操作人员应爱惜所操作的计算机,搞好日常的维护保养和环境清洁工作,使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三、不得无故损坏计算机和附件设备,若计算机出现故障应及时请专业技术人员排除,如有损坏应立即(当日)向分管领导汇报。 
  四、在操作计算机时不得使用来历不明的磁盘和其他储载体,确需使用的须由专业人员进行病毒检查后方可安装。 
  五、工作期间不得在计算机上操作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六、未经领导同意非办公室人员不得操作使用计算机。 
  如需请有关公司解决网络技术问题时,经领导批准,并在我办专业技术人员的配合下进行。
  七、不得随意调动、挪用、拆卸计算机及其他设备,确需调动、挪用、拆卸的需经分管领导同意并在专业技术人员的指导下操作。 
  八、任何人不得随意删除本地和网络上其他人员的公共数据资源。
  九、严格遵守国家计算机网络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得在计算机上操作、使用、传播反动不健康的内容。 
  十、严格遵守计算机网络保密的有关规定,局域网内的任何一台计算机不得以任何方式进入公众互联网,未进入局域网的计算机,若机内有保密资料也不得上网,若出现泄密事件,将根据情节依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十一、鼓励全体人员积极投入计算机知识和上网知识的学习,在专用独立上网的单机上网浏览时,必须遵守国家计算机网络的有关规定,严禁浏湖览、下载、传播反动不健康的网页和网站,不得进入聊天室或BBS上载涉密内容。 
  十二、工作时间原则上不得上网,上网利用休息时间和下午4点以后。

 

责编:无锡市无线电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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